煤制燃料示范项目强调自主知识产权
2015-07-10 00:007月7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要稳步推进煤制燃料示范项目建设,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加快转变煤炭利用方式。
据了解,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以及联产多种燃料的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均是煤制燃料行业的组成部分。意见稿提出,坚持自主化的技术装备政策,优先支持示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对国内空白或水平落后的领域,鼓励示范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并积极组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首次采用国外中试成果进行产业化开发的煤炭深加工项目,中方企业应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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