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个人骗取专利资助5年内不能再申报
2015-05-19 00:00
5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了省科技厅厅长兰玉杰所作的关于《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对于骗取专利资助、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相关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请。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了解到,现行的《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是2005年10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的。在《条例》实施以前的 2004年,全省专利申请只有2900多件、专利授权1600多件,均处于全国第19位。在实施后十年的2014年,我省的专利申请已近10万件,专利授 权近5万件,在全国第六位、第七位。在专利申请日益增多的背景下,现行《条例》有必要进行修改、增加相应内容。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专利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公布举报方式。对接到的举报,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 理,并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查证属实的,还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同时,省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还应当建立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专利信息的检索、 查询等服务。
此外,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骗取专利资助、奖励,将由实施资助、奖励的行政机关追回资助的资金,并撤销授予的奖励,并在5年内不再受理其提出的专利资助、专利奖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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