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莲商标物归原主
2015-12-11 17:37
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武义县商务局拿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第11397201号宣莲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标志着武义县宣莲商标维权成功。
据了解,宣莲是武义县的特产,至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2012年,武义宣莲与西湖龙井、金华火腿一样,成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4年6月,武义人祝升锋在淘宝网上售卖宣莲被人举报侵权后,宣莲被强制下架。祝升锋查询后才知,宣莲商标早在2012年8月就被福建一家莲子企业抢注,且该注册商标已于2014年2月生效。于是,武义县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于今年1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宣告福建莲子企业抢注的宣莲商标无效。
武义县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徐文武说:“目前福建莲子企业并没有向法院提起上诉,即使对方上诉也没有胜算把握,因为自己有非常充分的证明材料。今后将委托专业公司对宣莲商标进行保护性注册。”(作者 钱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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