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带有“光头强”书包 商洛15家超市被告侵权
2016-10-18 08:59因销售带有“熊大”“熊二”“光头强”的书包、文具等,陕西省商洛市15家超市被深圳一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每家超市赔偿3万元至20万元的经济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和解,这是商洛首起著作权案件。
“熊大”“熊二”“光头强”是国产动画片《熊出没》中的卡通形象,该片曾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其中“熊大”“熊二”形象曾获得“中国十大卡通形象”。制作、发行方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于2011年取得了该动画片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今年8月,该公司以在相关文具、玩具等商品上使用作品图案未获授权,将商洛15家超市起诉至商洛中院,要求停止侵权并给公司3万元至20万元的损失赔偿。
15家超市负责人收到商洛中院的法律文书后,甚是不解,有的面对办案法官还生出了“怎么好端端地就把我告了”的抱怨。
10月12日,华商报记者获悉,商洛中院通过调解,15家超市负责人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侵权行为,同时原告方也表示谅解,并降低了损失赔偿诉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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