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适用于软件登记人申请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证明)时填写使用。本表格是申请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证明)情况的记载,由已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人和已完成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人填写使用。
1软件登记基本情况
1)应当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转让合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中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保持一致;
2)选择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证明)原软件登记的类别;
3)填写原软件登记的登记号。
2补发或者换发的理由
简明扼要地对申请补发或者换发的理由进行说明。需要提交证明的应当附具相关的附件。
3申请人信息
a.申请方式:选择著作权人或代理人。
b.申请人详细信息
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
4代理人信息
申请者委托代理的,写明委托权限范围、期限等内容, 并写出代理人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5申请人签章栏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
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