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被提出异议复审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不予核准注册的风险。
(2)异议复审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评委反驳异议复审申请人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3)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复审申请后,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成功的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
(1)商标被提出异议复审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不予核准注册的风险。
(2)异议复审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评委反驳异议复审申请人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3)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复审申请后,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成功的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