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专利法律制度
澳大利亚的专利法于1903年开始实施,多次修改后,澳大利亚最近一次修改的专利法于2009年1月1日生效。另外,澳大利亚是《专利合作条约》和《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之一。
澳大利亚专利申请人资格
澳大利亚对申请人无特殊要求。
澳大利亚专利类型
1、标准专利:任何发明创造包括产品、设备、方法、工艺、系统或组合物,以及微生物学方法和利用微生物学方法制造的物质,还包括在中国不能保护的人类疾病的治疗方法、已知药物的新用途、商业方法等,都可以受到保护。
2、革新专利:对于标准专利可以保护的主题,革新专利也都可以进行保护。
3、外观设计:保护一件产品的可视性外观,也就是保护眼睛可看到的一个新产品的形状或构造以及图案或修饰的特征。
澳大利亚专利保护期限
1、标准专利权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药物、药品专利保护期限为25年)。
2、革新专利权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8年。
3、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自授权日起最长10年,注册期满5年时续展注册一次。
澳大利亚专利年费
1、标准专利年费从申请之日起第4年开始缴纳,之后每年缴纳一次。
2、革新专利从申请之日起第2年开始缴纳,之后每年缴纳一次。
3、外观设计年费分两次缴纳,第一次缴纳在注册后第1年缴纳,第二次在注册后第5年缴纳。
澳大利亚专利审查制度
1、标准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18个月即行公开。审查周期约为2.5-3年。一般约3-5年授权。
2、革新专利采用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一般6个月至1.5年授权。
3、外观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制度。申请后6个月内由申请人决定是否公开,注册后10年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实质审查。
澳大利亚专利流程
1、前期准备
客户提供待申请的技术交底材料,大墨根据技术交底材料,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专利检索,重点检索澳大利亚专利文件,以确保申请符合新颖性的要求。
2、文件撰写
大墨通过对技术交底材料的理解,以及与客户技术人员的沟通,撰写英文的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再发予客户确认定稿;如果客户已经先在中国递交了相同内容的申请,大墨将结合澳大利亚专利的特点,对中文的说明书与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再翻译成英文,发予客户确认定稿。
3、递交申请
大墨将客户最终确认的定稿,连同委托书等其他必要文件,递交至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进行申请。
4、公开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起18个月后即行公开。
5、答复审查意见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针对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授权条件进行审查,并发出审查意见。大墨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将其大致内容翻译为中文,就该申请的授权前景进行分析,然后将审查意见连同大墨的分析建议一同发予客户;与客户沟通后,大墨确定最终的答复方案,递交至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
6、授权或驳回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根据答复的情况作出驳回或授权的决定,申请若被驳回,客户可委托大墨向澳大利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若获得授权,则客户在缴纳相应办登费用后,即可拿到证书。
7、年费监控
对于授权的发明专利,大墨将为客户监控期限,及时通知客户缴纳年费。
注意事项
澳大利亚的标准专利和革新专利的审查制度分别对应我国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制度,而其外观设计的审查制度更接近我国的商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