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墨知识产权网(ipchina.com) 9月24日消息, 店面招牌等用品均印制“外婆家”字样,而拥有该商标权的浙江外婆家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外婆家”)却毫不知情。记者昨从武汉市中院获悉,浙江外婆家获赔2.5万元。“外婆家”是浙江外婆家于2001年注册的商标,使用范围包括饭店、餐馆等。经续展(注册商标期满可申请宽展期),上述商标仍处于有效保护期内。经营过程中,“浙江外婆家”获得了“2011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等荣誉。该餐饮企业网点遍布北京、上海等地,但暂时还没进入武汉市场。
然而就在今年,该公司负责人在武汉考察市场时,意外发现自家公司被“山寨”了。武汉承天在其店面招牌,店内使用的点菜本、订餐卡等用品上均印有“外婆家”字样。
为此,“浙江外婆家”一纸诉状,将武汉承天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外婆家”商标的侵权行为,并赔偿20万元。
今年9月12日,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武汉承天辩称公司印制的“外婆家”是全权交给广告公司制作,表示自己并不知情,“纯属巧合”。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武汉承天于今年10月12日前拆除店面悬挂的“外婆家”招牌,剔除店内点菜本等用品上印制的“外婆家”字样,同时一次性支付浙江外婆家赔偿款2.5万元。上述款项已于调解协议签订当天给付。
据了解,早在2008年,浙江外婆家就已经向浙江省内28个“假外婆”宣战,此案是其在武汉维权的第一战。
律师点评
湖北尊而光律所宋飞帅律师表示,本案中“外婆家”商标为浙江外婆家注册并且在保护期内,武汉承天的行为是较为典型的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
餐饮行业“傍名牌”的现象很多,企业尤其要注意全面保护。宋律师认为,商标保护是品牌文化的积累过程,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投资者在给新设立企业取名时,要先进行商标检索,避免与商标“撞车”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