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墨知识产权网(ipchina.com) 8月9日消息, 最近,杭州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另外两家眼镜企业——威尔希公司和毛源昌眼镜香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声称这两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侵犯了“毛源昌”的商标专用权。昨天下午,滨江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毛源昌”老字号商标被侵权使用
杭州毛源昌提出50万元经济赔偿
原告杭州毛源昌诉称,公司在调查中发现,被告之一威尔希公司在店面招牌、屏风、玻璃门等处均标有“MYC眼镜 毛源昌眼镜香港有限公司”等字样,在其出售的眼镜标签和眼镜布上也标有“MYC 注册人:毛源昌眼镜香港有限公司”。这一行为侵犯到了杭州毛源昌的相关权益。
原告律师说,杭州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华老字号企业,“毛源昌”作为公司的字号早已得到了相关公众的认可。而所谓的“毛源昌眼镜香港有限公司”则注册于2010年,两家企业是完全不同的主体。威尔希公司作为同行业的竞争者,在明知“毛源昌”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的情况下,在经营过程中仍然多处强调提及“毛源昌”及其首字母缩写“MYC”,是攀附“毛源昌”字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行为,误导了公众。
因此,杭州毛源昌在起诉书中提出,威尔希公司必须清除带有“毛源昌”和“MYC”字号的店面装潢和物品标识,停止毛源昌香港公司对威尔希公司使用“MYC”商标的授权。此外,两被告还要在媒体显著位置作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被告说“毛源昌”已非中华老字号
威尔希公司认为,“毛源昌”的历史曾经断开,现在的杭州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已经和毛家传人没有关系。
其代理律师说,根据记载,“毛源昌”的发展曾因历史原因断开两次,第一次是在抗战爆发至抗战胜利之间,“毛源昌”没有继续经营,即便其抗战胜利后重新开张也已与毛家传人无关。第二次是1956年与另外三家眼镜店合并,改名杭州眼镜厂,其“毛源昌”字号不再保留,杭州眼镜厂与毛家传人也没有任何关系。
由此被告认为,原告并不是传承了150多年历史的老字号“毛源昌”,也与最初的毛家传人没有直接关系,这与原告陈述中的“中华老字号”有所相悖,其所陈述的“字号是几代毛源昌人的努力结果”也并非事实。
“MYC”到底是“毛源昌”还是“明眼城”?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MYC”3个字母一度成为了辩论焦点。
威尔希公司认为,这3个字母并非是“毛源昌”的首字母缩写,原告所认为的“毛源昌”缩写一说只是其猜测的。
被告律师说,“MYC”所对应的是“明眼城”的首字母组合,“明眼城”商标由毛源昌眼镜香港公司注册,是威尔希公司通过合法协议获取商标授权许可后使用。因此威尔希公司认为,他们使用“明眼城(MYC)”商标不具有恶意,也没有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不足以构成侵权,法庭应该驳回原告对其的指认和诉讼请求。
对此原告坚称,从香港的公证书来看,毛源昌眼镜香港有限公司所定的英文名是“MYC GLASSES HK LIMITE”,从中可以看出“毛源昌”就是“MYC”相对应的中文意思。
庭审持续两小时后,法官认为由于部分证据还需核实确认,因此需要先休庭,此案将在8月30日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