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让消费者误解 “青啤”商标有歧义被驳

时间: 2013-07-02 15:29   来源: 未知   作者: 知识产权网    点击: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青啤公司申请“青啤”当商标,遭经济部门拒绝,提起行政诉讼。台“最高行政法院”认为,“青啤”的闽南语有“生啤酒”的意思,消费者容易误认买到的酒都是生啤酒,改判青啤公司败诉,不得以青啤当商标,全案定谳。

  台湾青啤公司2008年9月15日申请注册,因“智慧财产局”不准,提告主张“青啤”二字没有特殊意义,关系企业“维士比青啤”也使用“青啤”两字,消费者不会误信商品性质、品质或产地。

  “智慧财产局”认为,“青啤”的闽南语发音有“生啤酒”的意思,应该把“青”的发音、表征的含意列入衡酌。如果把“青啤”用在啤酒以外的商品,如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红酒、甜酒等,消费者可能会误认是生啤酒。

  台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青啤”虽有“生啤酒”的意思,但店家习惯把同种类的酒放一起,消费者能依商品放置区域判断是不是生啤酒;且啤酒类商品相对低廉,开瓶后需立即饮用,放的位置与其他酒类不同,判决“智慧财产局”应撤销原处分并另做处分。

  “智慧财产局”不服,提上诉。台“最高行政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决没有站在消费者立场,观察图样文字、读音会不会让人误信,改判“智慧财产局”赢。

------分隔线----------------------------
热门关键词:商标(2851)商标续展(2831)代理商标(2831)商标转让(2870)中国商标网(2774)商标查询(2871)香港商标(2831)深圳商标注册(2774)外国商标(2831)商标网(2851)商标新闻(2851)中国商标(2851)中国商标专网(2755)商标申请(2871)申请商标(2870)驰著名商标(1343)法律维权(1458)专利侵权(1458)商标侵权(1458)商标争议(1478)深圳高新技术(1382)疑难案件(1478)申请专利(1478)专利申请(1478)深圳商标代理(1363)深圳知识产权(1382)大墨知识产权(1291)
Copyright 2014-2019 dm-ip.com
深圳大墨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htm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网站统计
粤ICP备18068560号-1
+86-0755-3305 9979  
info@dm-ip.com  
www.dm-ip.com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苍松大厦601 
人才中心
招聘启事
藕池镇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