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国内“山寨货”泛滥,欺骗消费者,让被山寨的厂家蒙受巨大损失。
这样的做法当然令人气愤。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是,“山寨货”或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难以彻底消除。
这是因为:
第一,目前我国“山寨货”的重灾区主要在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也就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而且,由于“山寨货”比“正版货”卖得便宜,在消费水平比较低的地区更“适销对路”。
这一情况放在全球范围来看,也是符合商标管理的现实状况的。因为商标管理的水平从来都是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文化传统的具体情况有关,存在地区差异。即使同为发达地区,欧盟的商标管理做得比美国好,而法国又做得比欧盟其他国家更好、更严格。
第二,目前我国商标保护的法律法规还远没有到完善的地步,很多“山寨货”在注册“假冒”商标时畅通无阻,而违法之后处罚力度不足,难以震慑犯罪,同时,被山寨的企业对“正版”商标“重创轻保”、进行全方位保护的意识也有欠缺,给山寨以可乘之机。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光靠表态、喊口号是不够的,需要不断细化推进。仅以日本为例,日本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59年,至今已修改6次,且修改频率越来越快(最近一次修改发生在2005年6月)。我们需要不断总结教训,把知识产权保护网织得更加密实。
第三,很多“山寨货”以假乱真,使得商标侵权案件本来就存在辨别难度大的特点,再加上查处起来,工商执法只能局限于经营场所和属地管理,对于其他侵权产品生产或藏匿地点的搜查或跨区域执法,就需要公安部门或其他地区工商部门的配合,执法效果难以尽如人意。
所以,从根本上消除“山寨货”,还有赖于经济发展、地区差异缩小、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提高、法律体系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做好与“山寨货”打“持久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