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厂商都希望最大限度地通过商标保护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防止不正当竞争。在这一背景下,基于地名商标、通用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起的诉讼越来越多。如何平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捍卫商业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成为司法界和全社会重视的问题。
地名商标保卫战频发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茶叶技术协会状告东营市东营某商场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结案,法院判决东营某商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计20000元。这是近期“日照绿茶”发起的品牌保卫战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日照市东港区茶叶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发现,在东营某商场标有“日照绿茶”商标的茶叶正在销售,而这一产品并不享有该地名商标的使用权,遂即提起维权诉讼。庭审中,东营某商场声称所销售的涉案产品来源于享有“日照绿茶”地名商标使用权的日照市东港区一家茶厂,但却又拿不出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东营某商场不能证明其销售涉案侵权商品是合法取得,亦无法核实提供者,应认定为侵权。由于原告无法证实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或者被告侵权的获益,法官认为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酌情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20000元。
近年来,市场上打着“日照绿茶”名义销售的茶叶越来越多,令消费者真假难辨,也给正宗的日照绿茶带来不良影响。在这一背景下,日照东港区茶叶技术协会近年来在东营、济南等地频频出击,发起品牌保卫战。
2008年,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以济南某饭店侵权为由,将其起诉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省法院二审终审认为,济南某饭店从上世纪40年代开业以来就提供“狗不理猪肉灌汤包”这一食品,并非是在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注册并驰名后为争夺市场才故意使用“狗不理”三字,因此没有违背市场公认的商业道德。考虑到“狗不理”是驰名商标,济南某饭店将“狗不理”三字用于宣传牌匾、墙体广告和指示牌,可能误导普通的消费者。因此,省法院终审判令济南某饭店停止在宣传牌匾、墙体广告和其他形式中使用“狗不理”三字进行宣传,驳回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近年来,“德州扒鸡”、“崂山绿茶”等生产厂家也在各地屡屡发起维权行动并获胜。
地名商标作为一种标注产品或者服务地域、质量、特色的标志,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和生产厂家的重视,维权行动一浪高过一浪。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