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郴群)昨日下午,中国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下称富邦公司)针对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双方就深圳唯冠是否资不抵债进行了激烈辩论,法院当庭未宣判。 富邦公司表示,目前一直没拿到深圳唯冠应付的账款,而深圳唯冠的有形资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且深圳唯冠未提供任何证据表明其可以清偿全部债务,而iPad内地商标已抵押给银行,也没有提供商标和其他资产的评估报告,富邦公司申请广东省高院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深圳中院受理深圳唯冠破产申请。而深圳唯冠则表示,富邦公司没有收到深圳唯冠应付的账款是事实,但这只是暂时状况,不能由此就裁定深圳唯冠资不抵债,因为iPad商标尚未算入深圳唯冠的资产负债表,深圳唯冠还具有固定资产以及“iPad”内地商标等无形资产可以清偿债务,故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