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这种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商业模式在给人们的生活方式、交流方式带来深刻变革的同时,也逐渐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重要领域。记者获悉,网络证据已成为权利人维权的重要证据来源,今年市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7宗,其中通过网络取证作为主要证据的就有23宗。
近年来,中国(汕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维权服务领域向电商维权方面拓展,取得了新的成效。陈先生是一款玩具儿童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去年在网上发现黄某未经许可制造、销售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玩具儿童车,在中心专家的指导下,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网上购买公证,然后根据对涉嫌侵权人的了解,请求汕头中心组织调解,接到调解请求并征得涉嫌侵权人同意后,中心的专家首先向双方介绍包括网上公证购买的证据材料及产品等案件材料,特别是对被控产品与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记载的相片进行对比分析,引导双方公平合理确定调解方案。被请求人黄某承认被控产品是仿制专利权人产品,并表示愿意停止侵权,不再生产涉嫌侵权产品,专利权人也表示,只要被请求人愿意停止侵权,赔偿数额可以协商解决。经过多方努力和双方当事人的友好协商,双方迅速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积极履行,在协议签订七日内履行完各自承诺内容。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新修正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重点增加了有关电商领域专利保护的内容,突显了电商领域专利维权的重要性。早在今年初,中国(汕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就与市信息服务和软件行业协会、市电子商务协会和柏亚电商产业园达成了合作备忘录,并设立了中国(汕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汕头电商领域专利维权分中心,以共同推进汕头电商领域专利维权援助工作的开展,建立保护电商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制止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协作机制,营造权利人、创新者、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放心的电子商务环境。
汕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筑起一道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防火墙”,将有助于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良好知识产权环境。(记者 陈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