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思路,提高科技资源投入的产出质量和使用效率,减少评审环节,近日,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遴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价作了重大调整。
《办法》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价由“认定”改为“遴选”。全面放开优势企业入选范围,今后任何企业只要达到一定条件,无需通过“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过程就可以直接进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遴选。
《办法》修改了评价标准。制定了《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遴选标准》(试行),不再使用《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新修订的遴选标准,以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为基本要求,从知识产权管理、布局、优势三个方面考察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并将评价指标全面量化。
《办法》修改了评价方式。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价由专家评审改为直接向第三方在网上进行申请审核,减少了主观因素影响,结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从2015年起,申报遴选的企业须在每年8月30日前登录贵州省科技资源服务网(网址:http://www.gzstrs.org/)进行注册备案并在线填报申请表,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遴选,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遴选标准》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遴选标准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即可确定为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贵州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将对确定的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的补助。(贵州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