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贵州省专利条例》将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几年来,贵州省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全省专利申请量从2003年的1245件增长到2014年的22471件,增长了17倍,专利授权量也增长了13倍。《贵州省专利条例》提出设立贵州省专利奖,对在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根据《条例》,专利侵权纠纷由市、州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管理部门处理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处理终结。假冒专利的,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杨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