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应受保护但不应被滥用

时间: 2015-04-17 00:00   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北京)   作者: 王彤    点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前知识产权领域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侵权假冒比较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比较多;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拥有人通过滥用知识产权来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也比较多,特别是互联网领域。

  据悉,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74万件,案值9.98亿元。全国版权系统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2600余件,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200余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知识产权应该受到保护。他认为,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原动力所在,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知识产权是给创新的火花“加油”。

  刘俊臣在谈到知识产权被滥用时举例说:“大家经常上网可能会有感受,每次点开一个页面或者使用一个软件,里面会有很多的条款,几十条甚至上百条,里面很多条款有一些限制性的说法。比如不能使用别的什么或者是相同功能的不同软件之间系统不能兼容的问题。”

  对此,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认为,对一些特别大的企业来讲,应该有社会责任和担当,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要注意到知识产权也要有利于便捷的传播。

  作者: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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