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来,政府和企业都十分重视商标专用权质押这一领域,而我国各地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情况如何?在实践中呈现什么样的特征?国家有哪些政策支持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企业在商标质押登记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关注的,为此,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播报以上相关内容。
    各地商标质押贷款的发展情况  
    浙江省台州成为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第一个远程受理试点,2015年6月。
    台州受理点提交了第一份商标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2015年7月1日。
    台州受理点通过远程受理流程办出商标质权登记“第一证”,台州市丝丝美席业有限公司,2015年7月21日。
    全国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浙江涌泉镇一家柑橘专业合作社,质押商标“为忘不了”,质押贷款1000万,2009年。
    全国商标质押贷款授信额度最大的一家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和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订“爱仕达”商标质押贷款授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为其授信5亿元,2016年6月23日。
    浙江温州洞天县第一个质押商标
 
     “星贝”获洞头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300万元。2014年9月。
    浙江常山县发放第一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大胡山果蔬有限公司获农信联社发放首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2016年7月15日。
    浙江江山市第一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放贷完成
    质押商标为资信度高的浙江省著名商标“赢牌”,“赢牌”商标价值经评估达5000万元,以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方式,首笔借贷500万元,2015年11月。
    江苏铜山工商局办理的第一个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江苏派乐滋食品有限公司以其著名商标“派乐滋”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成功从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获得500万元贷款,2015年2月。
    广东东莞第一笔享受政府全方位资助的商标质押贷款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向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发放商标质押贷款1000万元,这是东莞产生的首笔享受政府全方位资助的商标质押贷款。据东莞市工商局透露,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进行全方位资助,这在广东省属首创,东莞目前先在驰名商标企业中试行,2015年5月。
    湖南省第一笔股权及商标质押贷款 
    长沙一家知名床上用品公司将旗下股权与商标进行组合质押担保融资,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获得了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经办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窑岭支行,2004年8月。
    长沙市第一例商标质押贷款 
    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湖南亮之星米业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合作,以商标质押贷款500万元,2014年11月。
    山东省济南市第一例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济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成功贷款1500万元,2014年1月。
    陕西省汉中市第一例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汉中市唐龙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质押银行长安银行,质押贷款1800万,2016年6月。
    天津市第一家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取得贷款的企业 
    天津市南洋胡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其多年经营的著名商标“南洋胡氏”进行质押,成功地从天津银行获得了1000万元贷款,2009年12月。
    商标质押贷款呈现的特征
    1. 商标质押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商标法、公司法、担保法及各地方陆续出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政策。
    2. 区域差异。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此项业务各地银行开展的广度、深度也不一样。珠三角、长三角及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较为活跃和普遍,而东北、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较少。
    3.银行因素。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由于观念、审批权限、体制及经营机制的差异,对此项业务的开展态度、积极性也不一样。一般讲,商业股份制银行如招商、中信、光大、交通等较国有四大控股银行较为灵活,农村商业银行参与度较高。
    4. 由于无形资产评估难度较大,对机构的专业要求较高,地方评估机构一般不具备评估此项资产的实力,报告质量及权威性普遍较差,银行对此类评估工作指定本地机构来完成稍显勉强,同时对企业本身今后发展也会不利。目前聘请北京、上海异地专业机构评估较为普遍。
    5. 商标权作为企业的一项单项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的操作过程与有形资产的抵押并无大的区别,甚至手续更简化。唯一不同是最后阶段要到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进行质押登记备案。
    6.贷款比例。商标权质押比起以不动产抵押,获得的贷款比例较低。从我们操作过的案例看,一般在评估值的30%-10%左右。
    7.质押的商标多为驰、著名商标。
    商标质押的最新政策导向
    1.2016年6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设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的要求,总局决定扩大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试点范围,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5个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受理点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展工作。
    2.2016年7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
    认真总结地方商标质押融资经验,加强对全国新设立的26个注册商标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的业务指导。自201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增设注册商标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
    企业办理商标质押登记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如申请质押的商标已被法院查封,或申请质押的商标已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局对该质押申请不予受理。
    3.质押期限不应超出质押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质押多个商标的,质押期限不应超过专用权最先到期的商标的专用权期限。
    4.申请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 请书补正后交回或邮寄给商标局。
    5.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或者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6.出质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申请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