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微信”作商标广东一企业被判侵权

时间: 2016-10-27 08:36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点击: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就腾讯公司诉广东微信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微信公司)侵犯商标权案作出二审宣判,广东微信公司因在其名称中使用“微信”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2014年1月,广东微信公司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此后,广东微信公司将“微信”作为企业字号进行使用,并在经营场所突出使用“广东微信”字样。同时,广东微信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突出使用了“微信”字样。腾讯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广东微信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广东微信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决广东微信公司停止在经营场所、网站等处突出使用“广东微信”字样,停止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微信”字样,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同时向腾讯公司赔偿8万元。

  广东微信公司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二审法院认为,广东微信公司将“微信”注册为企业字号,主观上明显具有攀附腾讯公司和微信的故意。同时,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在提供与微信软件相关服务的过程中,使用带“微信”字样的企业名称,容易使公众认为其提供的服务与腾讯存在特定的关联关系,造成公众混淆或误认,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驳回了广东微信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记者 姜旭)

------分隔线----------------------------
热门关键词:商标(2851)外国商标(2831)商标软件(1392)商标注册(1393)注册商标(1392)深圳商标(1392)深圳注册(1392)广州商标注册(1392)广州注册(1392)转让商标(1392)PCT商标(1392)香港商标(2831)代理商标(2831)商标续展(2831)商标网(2851)商标新闻(2851)中国商标(2851)中国商标专网(2755)商标申请(2871)申请商标(2870)深圳商标注册(2774)商标查询(2871)中国商标网(2774)商标转让(2870)商标代理(1392)
Copyright 2014-2019 dm-ip.com
深圳大墨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htm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网站统计
粤ICP备18068560号-1
+86-0755-3305 9979  
info@dm-ip.com  
www.dm-ip.com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苍松大厦601 
人才中心
招聘启事
藕池镇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