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底,一则“临沂近20家企业被抽检不合格,孟良崮六姐妹煎饼在列”的新闻,再次牵扯出一桩沂蒙山区3家食品企业的商标纠纷案。
因为被抽检不合格的“孟良崮六姐妹”煎饼,让与此事毫不相关的蒙阴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所产的煎饼也深受牵连。
“产品不合格”报道引起误会
2016年12月底,山东省食药监局通报不合格产品85批次,临沂有近20家企业的产品存在不合格现象。其中,标称蒙阴蒙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孟良崮六姐妹煎饼(小麦)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该新闻报道刊出后,与此事毫无关联的蒙阴县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煎饼却倍受影响,销售商纷纷打电话咨询总公司,销量也受到一定影响。
蒙阴县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楠告诉记者,当时很多人都打电话、发微信,询问产品怎么了,一头雾水的吴楠经过他人转述才知道此事,她不得不一一回复,表示报道中的“孟良崮六姐妹”煎饼并非是蒙阴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所产。“与我们毫无关联,是两个品牌。”吴楠说。
“因为‘孟良崮六姐妹’与‘孟良崮’及‘姐妹liujiemei’商标差异不大,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容易导致混淆误导,消费者无法区分,对我们公司确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消费者还可能以为‘孟良崮六姐妹’是我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吴楠说。
据了解,蒙阴蒙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孟良崮六姐妹”商标,蒙阴县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姐妹liujiemei”商标,以及蒙阴孟良崮煎饼有限公司的“孟良崮”商标,因为商标近似,3家食品企业产生了商标纠纷,并已持续多年。
相似商标引发3家企业纠纷
据了解,1998年,吴楠与丈夫创办蒙阴县六姐妹食品厂,生产煎饼,并于同年12月21日申请“姐妹liujiemei”商标,商标管理部门核准注册日期为2000年5月28日,核准使用商品为第30类“煎饼”。2000年,因扩大经营,吴楠的丈夫又以法人身份注册了山东沂蒙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六姐妹食品厂和六姐妹食品公司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个实体。
1999年,蒙阴县东蒙集团也创办了蒙阴孟良崮煎饼有限公司,同年4月7日,申请注册“孟良崮”商标,于2000年10月14日核准,使用权限也为第30类“煎饼、馅饼、挂面”等商品。
吴楠说,在大约2012年,孟良崮和六姐妹两家食品企业注意到,市场上出现了“孟良崮六姐妹”牌煎饼,这引起了两家企业的关注。同年,孟良崮煎饼有限公司与六姐妹食品厂联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孟良崮六姐妹”商标注册。
“事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撤销‘孟良崮六姐妹’这个商标在煎饼类上的使用权。”吴楠说,裁定一出,让她安心不少。
让吴楠没想到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下达后,“孟良崮六姐妹”商标持有人不服,随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为企业经营者敲响警钟
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裁定,“孟良崮六姐妹”商标所有人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吴楠坦言,出于对证据的信心,对于二审,她和所有人一样,并没有担心。但是二审判决完全超出了吴楠的预料,二审法院认为,争议商标与两引证商标共存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据此,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与商评委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对于这次判决,吴楠表示非常不解,“对方称因为六姐妹食品厂未参加年检,营业执照被吊销,所以争议商标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对此,吴楠称六姐妹食品厂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就已经提出了变更为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申请。“因为都是一家,食品厂与公司注册时为一个法人,食品厂只是一个空壳,在其他方面都是将二者合为一个主体,所以食品厂就没有参加年检,但公司是依法走完了各项程序。”
吴楠说,也正是因为此事,她及公司有关人员对商标一事也再次重视起来。“之前对这些东西没有十分关注,现在也算是敲响了知识产权的警钟。对于此事,我们也不会认输,还会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吴楠说。
部门说法 临沂工商称纠纷仍在进行
对于“孟良崮六姐妹”与“孟良崮”及“姐妹liujiemei”商标争议一事,临沂工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是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且在争议过程中,无法干预。
“这个争议官司持续了四五年的时间,过程非常复杂。虽然现在有了司法裁定,但双方的争议仍然存在,所以我们也无法对任何一方进行查处或者干预。”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树立品牌意识才能规避风险
蒙阴县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的代理赵律师说,“六姐妹”商标注册成功后,对山东蒙阴县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冲击了市场。很多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并不清楚这是两家食品公司分别生产的不同产品。
据赵律师介绍,2016年,蒙阴蒙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又注册了一个“六姐妹”商标,这个商标与蒙阴县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姐妹liujiemei”容易引起混淆。蒙阴县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再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
赵律师告诉记者,一旦产生商标纠纷,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像商标维权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损失不可估量。”赵律师说,像“六姐妹”商标案,在行政诉讼的两年时间里,尽管山东蒙阴县六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异议,但是“六姐妹”这一商标依然可以在这期间正常使用。赵律师提醒企业经营者,一定要有品牌意识,规避品牌风险。(王超 李诗源)
临沂:品牌煎饼几多愁 相似商标引发3家企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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