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男装服饰品牌 Michael Bastian 赢得了其商标在中国的使用权,这也是中国法庭首次判决第三方机构商标侵权,国外品牌胜诉的案件。
Michael Bastian 这个品牌和其中文译音在 2007年时,被中国一家第三方机构注册,此次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TRAB)作出维护 Michael Bastian 外国原产品牌的决定,也结束了这场为期 5年的商标纠纷。
TRAB 裁决声明表示,该第三方机构注册了很多商标,并且很明显存在恶意注册情形。
Grandall Law Firm(国浩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的咨询律师 Andrew Su 表示:“涉嫌侵权的第三方机构注册了 100多个与知名设计师品牌读音相似或者形似的商标,比如说很像 Louis Vuitton 的 Louis Vielly。”
Su 律师表示,对方不会上诉。他说:“我们已经确定,对方对 TRAB 裁决的上诉时效已过,因此他们不会提起上诉。”
中国的商标注册制度和欧美国家略有不同,采取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而在欧美国家,商标申请人申请时要说明注册商标的用途以及未来如何使用该商标。这就导致在中国,有些机构会注册几十个甚至是上百个商标,发生商标纠纷时,一些品牌选择花钱买回商标的使用权以解决纠纷,因为要经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话,动辄就需要好几年。
尽管之前早有明星在商标权纠纷案件中胜诉的例子,比如中国篮球运动员姚明,赢回了自己名字的使用权。但是,对于国外公司胜诉,这还是第一次。其他国外商标在中国存在纠纷的还有:苏富比拍卖行(Sotheby)、流行歌手 Britney Spears、NBA 球星 Michael Jordan 和 Kobe Bryant。
终于有一个国外品牌在中国打赢了商标抢注官司 它叫:Michael Ba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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