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观设计法律制度
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须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提出。欧盟外观设计又称为“共同体外观设计”(“CommunityDesign”),是2001年12月欧盟理事会通过的一项对欧盟外观设计保护的理事会法规。欧盟外观设计一旦获准后可同时在欧盟27个成员国获得专利保护,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芬兰、希腊、荷兰、卢森堡、爱尔兰、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欧盟外观设计类型
可分为两种制度:
(1)非注册制共同体外观设计,指外观设计自在欧盟公开日起,无须提交任何申请文件或费用,即自动享有3年保护期。由于此种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因此适合于流行的产品设计。非注册制共同体外观设计制度于2002年3月6日正式生效。
(2)注册制共同体外观设计,于2003年4月1日正式生效,注册制共同体外观设计必须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或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准注册。现一般欧盟外观设计申请主要是注册制外观设计,以下内容均指注册制外观设计。
注册式外观设计从递交申请到取得授权证书的时间大约为1到3个月。
欧盟外观设计保护期限
欧盟外观设计注册后,享有从申请日起5年的保护期,期满后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保护期限为25年。
欧盟外观设计年费
欧盟外观设计授权后每5年缴纳一次续展费,共需缴纳4次。续展费须于保护期满前6个月内缴交,未如期缴交者,可于期满后起6个月内补缴,但必须加缴滞纳金。
欧盟外观设计审查制度
申请语言:提出申请时可使用欧盟中任一种语言,但必须指定第二种语言(必须为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所使用的官方语言,即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或意大利文)。
欧盟外观设计申请流程:
1、前期准备
客户提供待申请的产品图片资料,大墨根据资料,准备符合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规定的产品图和文本,并发予客户确认。
2、递交申请
大墨将客户最终确认的定稿,连同其他必要文件,递交至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进行申请。
3、审查和注册
递交申请后,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会进行形式审查,大墨会处理形式审查中问题,比如文件是否填写完整及必要的文件是否及时提交,并及时将官方通知发送给客户知晓。
4、授予证书及公布
大墨会准确及时的将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授予的注册证书发予客户。
5、年费监控
对于授权的欧盟外观设计,大墨将为客户监控期限,及时通知客户缴纳年费。
注意事项
多个欧盟外观设计可以集中于一个外观申请案中提出申请,但每个外观设计必须属于同一国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