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到手的商标,3年不使用居然会被撤销。最近,江阴博尔汽配工业有限公司就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来的通知,让其提供使用注册商标“PREMIER”的证据,届时未提交有效使用证据或者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该企业负责人向江阴工商局咨询后得知,根据我国《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任何人认为某件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通知商标注册人在两个月内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交有效使用证据或者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我市许多企业已有了注册商标的意识,但保护意识还较差。我市一家企业在45个商标大类上都注册了“某某”商标,但就是因为“3年不使用”,有5件商标已被撤销。
无锡天阳商标事务所资深商标代理人徐卫忠告诉记者,大企业往往会同时在很多类别上注册商标,这些商标是防御性商标,以防商标被抢注,但可能并不使用。这时,竞争对手就会瞅准时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国家商标局会向企业发出通知,让其在两个月内提供使用的证据。如果企业拿不出证据,就可能失去已到手的商标,损失会很大。
那么企业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注册商标呢?工商部门建议,企业暂未在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可以通过商标许可等形式予以使用,并注意保存商标使用的证据。还可以通过产品画册和企业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申明自己的商标已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