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记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我市2013年度江西省著名商标和赣州市知名商标申报认定工作已启动,凡符合条件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都可申请认定,申请认定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此次申报截止日期是5月31日。
据了解,申报省著名或市知名的商标,在认定前需连续3年或2年合法使用,有严格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及保护措施,且商标权无争议,商标所指商品近几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或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良好声誉。申请人应书面向市工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商标注册证明材料、商标所指商品近几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在省、市同行业排序情况的有关材料和商标使用、管理、保护的有关材料。同时,被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和赣州市知名商标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到期应申请延续认定。据统计,今年我市应申请延续认定的江西省著名商标有24件、赣州市知名商标有7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