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是否在业务计划和经营方针中明确了知识产权方针?
(2) 公司将上述基本方针广为宣传并具体化了吗?
(3) 公司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是否考虑竞争要素的变化?
(4) 针对集团经营、持有股份公司化等企业经营形式的变化,公司是否对知识产权管理方式的现状有所研究、探讨?
(5) 公司是否定期在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等会议上讨论知识产权战略?
(6) 上述讨论的结果是否会在公司的经营中得到反映?
(7) 在公司的每个业务部门(业务本部、工厂、部、课)都制定知识产权年度计划吗?
(8) 公司是否形成了由部门承担完成上述年度计划的责任,并对实施进行跟踪的体制和制度?
(9) 公司在培养经营人员过程中要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吗?
(10) 公司的经营人员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向外公布有关知识产权的信息吗?
(11) 公司对持股人说明知识产权战略吗?
(12) 公司在国内外主张权利、解决司法纠纷时,是否必要而充分地主张了权利?
(13) 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14) 针对公司业务的发展速度,公司知识产权部门战略性服务工作的速度是否能完全跟上?
(15) 公司开展多种业务时,是否基于知识产权在各种业务中的重要性和今后业务开展的方针而投入知识产权资源?
(16) 公司是否以与机构相对应的形式,明文规定了知识产权的相关责任和权限?
(17) 公司是否有计划地配备机构运营所必需的知识产权要员?
(18) 公司是否在业务部门配备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人员?或者是在业务部门设置实施联络会?
(19) 关于申请专利、维持专利等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活动成本与希望通过这些活动得到的收益和通过这些活动而躲过的风险之间的收支平衡,公司的业务部门是否进行评价?
(20) 公司是否就专利收入的增加、支出的减少制定中长期(3~5年)计划?
(21) 为提高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效率和水平,公司是否将知识产权业务外托给专门的服务业?
(22) 上述的业务外托是否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知识产权效率和水平?
(23) 公司是否开展关于知识产权的社长亲笔信、加强专利月或周、表彰先进等活动?
(24) 公司是否对新职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25) 公司是否对技术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26) 公司是否对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27) 公司对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吗?
(28) 公司是否在业务部门开展启蒙活动,以使防止侵害其他公司权利的意识在业务活动中扎根?
(29) 关于职务发明,公司是否进行客观判断?
(30) 公司是否有申请阶段奖励制度?
(31) 公司是否具有根据发明质量高低而给以不同奖励的奖励制度?
(32) 公司是否有获得专利权后给以奖励的奖励制度?
(33) 公司是否有获得实施费用时给以奖励的奖励制度?
(34) 公司是否有对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活动给以奖励制度?
(35) 公司对发明的奖励制度是否从公司之外来看也极有吸引力?